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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火机藏鞋内 旅客被罚2000元并取消乘机资格
Release time:19 September,2015

民航资源网2015年9月19日消息:2015年9月17日,赤峰机场公安分局首次重拳出击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保卫条例》,严肃处理一起旅客隐匿携带危险物品的事件。

  2015年9月17日10时30分赤峰机场公安分局接到安检报警,GS6514航班赤峰至呼和浩特的旅客谢某,在过安检时将打火机隐匿在左脚鞋内,被安检工作人员当场查获。公安民警将其带回航站区派出所值班室盘问。经查,谢某因烟瘾过大,明知道禁止携带打火机等危险物品,为下飞机吸烟方便便心生侥幸心理意图蒙混过关。机场公安分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》第三十二条、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给予谢某行政罚款2000元,没收隐匿携带的打火机,并取消当日乘机资格。

  这是赤峰机场公安分局首次加大对此类违法事件的处罚力度,日后,机场公安将会将此项工作常态化,一经查处,必将严肃处理。

  赤峰机场公安分局提醒广大旅客,乘坐民航航班时,要自觉守法,积极配合机场安检人员进行检查,严禁携带打火机、火柴、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机,不要存在侥幸心理,否则可能面临公安机关5000元以下罚款、5日以上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,还会影响到自己的行程。